5.服务对象的高企证书复印件。单位无重复申请申明:我公司声明:此次20 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扶持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扶持项目无重复提交,未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扶持。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创新自信紧抓创新机遇,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总号召,按照《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佛科〔2020〕25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和质量的动能优势,制订本扶持办法。
第二条 推动企业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向发展壮大,促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培育体系,促进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做专、做精,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带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50家,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57%以上。
第二章 激励措施
第三条 扶持资金来源
每年拟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扶持科技企业研发创新发展。
第四条 扶持对象
佛山市禅城辖区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扶持内容及条款
(一)持续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1.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5万元。
2.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如佛山市另有新规定则遵从。(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条文注释:1、我区执行《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佛禅府函〔2018〕17号)对首次新认定每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5万元,重新认定企业补助20万元。政策实施5年以来,禅城区高企数量从2015年90家增加至2020年522家,促使一大批科技企业培育成为高企,起到了较好的鼓励引导作用,符合我区实际发展情况,因此,拟适当保持高企认定资格扶持额度。2、我区执行《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佛禅府办函〔2019〕17号)对于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佛科〔2020〕25号)文件精神,持续树立高新技术企业标杆示范效应,因此参考《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佛禅府办函〔2019〕17号),拟保持对此扶持内容。
(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积极加强研发,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镇街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
条文注释:我区执行《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佛禅府办函〔2019〕17号)每年鼓励一大批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2020年评价企业数量达到340家,是2018年的1.8倍,吸引大批企业参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活动,因此参考《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佛禅府办函〔2019〕17号),拟保持对此扶持内容。
(三)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重点鼓励企业组建一批省级、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研发管理能力水平。对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条文注释:促使企业建立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科研条件,培育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是推进企业研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2020年,我区新增省级工程中心29家,市级工程中心36家,数量稳步提升,也促使了我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的稳步提升,因此参考《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佛禅府函〔2018〕17号),拟保持对此扶持内容。
(四)引导科技服务机构辅助
整合全区科技金融、财税、知识产权、政策咨询、研发设计等专业服务领域的中介力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科技服务机构专业能力,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创新管理服务指导,对成功辅导禅城区内企业认定为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辅导认定成功辅导3家及以上,按照每家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条文注释:科技服务机构对培育科技企业成长发挥了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集体辅导服务,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充分贡献和展现服务能力。
第三章 扶持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每年发布扶持奖励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根据申报通知组织和提交申报材料。
(二)镇(街道)经发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无需镇(街道)初审。
(三)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扶持方案,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协助审核。
(四)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扶持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投诉或异议的,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公示结束后,区财政局根据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核定的奖励方案安排资金,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相关要求申请拨付资金。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有工商更名,补充提供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资格补助的企业提供对应资质资格证书或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
4.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证明材料。
(二)科技服务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扶持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有工商更名,补充提供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3.科技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4.科技服务机构收到服务对象支付服务费的银行单据证明;
5.服务对象的高企证书复印件。
扶持申报具体时间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布的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在通知文件要求的日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
第八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工作;区财政局保障专项资金的落实;区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与企业研发投入相关的统计工作;区政数局负责协助本优惠政策上线实施工作;区税务局负责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各镇(街道)负责完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抓好落实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做好统计汇报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设立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年度财政预算内安排,所涉及对企业的扶持资金由区与镇(街道)按现行比例负担。对科技服务机构补助补助由区财政安排全额扶持。
(三)强化监督检查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强化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全区每年开展督查,并通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发展情况。
扶持申请单位必须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随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检查监督。
四、附 则
第九条 本方案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方案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对2021至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扶持,自印发实施,完成对2023年度扶持后结束。本方案重点任务中援引的相关政策按其约定的有效期执行。
第十一条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佛禅府函〔2018〕17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9〕17号)停止执行。
附件1
20 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
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申请扶持项 | 获得资质资格情况(在¨中勾选) | 文件号或证书编号 |
(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 高企编号: |
(2)获得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 文件号: |
(3)成功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文件号: |
(4)成功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文件号: |
(5)成功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文件号: |
(6)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 ¨ | 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总额: 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单位承诺:本单位已阅读并了解《佛山市禅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指引,本单位已获得相应资质认定资格,。现申请对应扶持资金,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并无弄虚作假行为,本企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核、审计等工作,如后续被发现不符合扶持的相关规定,本企业承诺无条件退回相关扶持资金。 |
单位无重复申请申明:我公司声明:此次20 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扶持项目无重复提交,未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扶持。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
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 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
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申请扶持项 | 服务对象名称 | 服务对象证书编号 |
(1) | 高企编号: |
(2) | 高企编号: |
(3) | 高企编号: |
(4) | 高企编号: |
可添加行 |
|
单位承诺:本单位已阅读并了解《佛山市禅城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指引,本单位已辅助服务对象获得相应资质认定资格,现申请对应扶持资金,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并无弄虚作假行为,本企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核、审计等工作,如后续被发现不符合扶持的相关规定,本企业承诺无条件退回相关扶持资金。 |
单位无重复申请申明:我公司声明:此次20 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科技服务机构)扶持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扶持项目无重复提交,未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扶持。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